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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3)

来源:中国化工贸易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1-1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四)建立评估制度和加强信息化建设 我国多强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的重要性,重审批的同时却忽视了对合作办学中及时评价监督制度的建立[4]。建议实

(四)建立评估制度和加强信息化建设

我国多强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的重要性,重审批的同时却忽视了对合作办学中及时评价监督制度的建立[4]。建议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只有定期对合作办学项目进行监督评估,才能保证项目高效运行。院校应定期提供阶段性办学报告,包括招生、师资、教学、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并利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办学情况。对办学过程监管不力的院校,应提出警示,限期改正[5]。对合同期满的项目,应进行项目评估,包括办学行为、办学效益、教育教学、特色建设和财务资产等方面,在监督评估基础上,遴选质量较高和办学效益较好的机构和项目,从招生计划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促进项目质量提升。

四、总结

中外合作办学是一种正在兴起并有着蓬勃发展势头的教育模式,它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国际化人才培养,顺应了我国融入全球经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必然趋势,应在不断扩大中外合作领域的过程中,总结办学经验,评估合作办学得失,为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建议,促进其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EB/OL].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EB/OL].

[3]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国际教育研究中心.2016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状况调查报告(高职部分)[J].国际教育交流,2016(11-12):77.

[4]陶书中,沈佩琼.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与引导[J].现代教育管理,2010(2):9-12.

[5]江增光.长三角地区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与引导[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0).

2003年9月1日,《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正式实施,对中外合作办学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主要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的活动[1]。自2004年至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迅速发展,与国家高等教育、民办高等教育一起,成为中国高等人才培养的“三驾马车”。截至2017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本科以上层次)共1302个,经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专科层次)共770个[2]。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数量在不断增长,超过本科以上层次数量的50%。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临着水平参差不齐和整体质量不高的问题,影响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可持续发展和高职院校国际化水平提升。很多院校将中外合作办学作为学校的亮点和面子工程,目前仅停留在“有”的这个阶段,离追求“优”有一定的差距。根据2016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状况调查报告,高职院校中只有21.4%的高职院校是以提升质量为目标,引进了国外优质资源;8.7%的高职院校是重点围绕国家急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类专业,全面提升合作办学质量;18.9%的高职院校建立了招生录取管理方法,学籍管理制度和文凭管理办法;16.9%的高职院校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评价与反馈机制;15.2%的高职院校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师评价与激励机制;8.0%的高职院校针对优质资源的使用效益和反拨、辐射作用建立自我监督和评价机制。说明其余高职院校超过大半以上未实行以上各项指标,并未进行实质上的中外合作办学[3]。本文以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中新合作项目为例,探讨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并提一系列对策和创新思路,以提升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概况2007年,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开始与新加坡创新计算机学院合作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制为三年,有双证班(中方和新方学历证书)和单证班(新方学历证书)两种形式,培养五届共139名国际化的专业人才,提高了学院国际化程度。与较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似,我院中新合作办学项目在办学质量和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高职院校合作办学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二、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项目布局有待优化从专业布局上看,以广东省高职层次的中外办学项目为例,主要涉及财经类、计算机与软件类、材料与能源类共三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数据,广东省高职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财经类项目占总项目的55%,计算机与软件类项目占总项目的25%,重复设置的专业主要有市场营销、商务管理及旅游管理,专业布局明显不平衡,难以实现开展宽领域、全方位的国际交流合作的发展目标。从合作国家布局上看,广东省正在实施的高职层次的中外办学项目中,外方院校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和英国。其中,与澳大利亚的合作办学项目最多,占总项目的43%。与加拿大的合作办学项目占总项目数的27%。合作国来源单一,不利于充分引进国际职业教育优质资源。(二)项目办学质量有待提高1.专业实力不强与本科院校的合作办学相比,高职院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多缺乏经验,且缺乏实质性的考察和国际化规划,合作水平较低,合作专业实力不强。例如:一些合作项目式借助于社会中介机构推荐,与国外非优质教育机构或非强势专业合作办学,出现办学层次不对称甚至层次偏低的现象[4]。这种合作方式容易导致境外优质资源引进不足,造成合作办学项目多停留在“境内留学”的低水平合作阶段。2.课程体系欠融合高职院校开设的中外合作项目的课程由外方课程和中方课程组成,外方课程又分为外方英语课和外方专业课。通过调研,高职院校合作办学项目存在重英语和轻专业课程教学的现象,容易导致忽视专业课程的引进、吸收和再利用过程。3.教材开发利用不足高职院校中外合作项目教材的情况一般为国内课程沿用非合作院校同类专业的国内教材,引进课程直接采用国外原版教材,很少有院校为合作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发项目教材。我院中新合作办学项目也是直接采用国外原版教材,学生反映教材内容难度较大,希望教材内容能尽量加工进而本土化。4.生源质量不高一些高职院校合作办学项目为保证招生数量,不得不降低招生录取分数,甚至不严格要求学生的英语入学成绩,为入学后的双语教学埋下了隐患,学生入学后难以顺利学习原版教材和听懂外方课程。许多学生的外方课程屡次不及格,需要外方多次组织补考,也给项目管理带来挑战。5.沟通渠道不够畅通管理人员对国家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不了解,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情况不熟悉,或不具备海外学习或交流经历和良好的外语水平,而只是将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当成日常行政工作处理,将无法适应中外合作办学相关工作,造成合作双方沟通不畅等问题。据调研,大部分高职院校未设置专门的机构负责国际交流工作,设有专门机构的院校也存在外事管理部门与各系管理体制不顺畅的问题。外事部门往往人员不足,只负责项目筹备、申报和审批工作,而各系管理人员又未直接参与合作院校的具体事务,存在责权不明晰和沟通不畅等问题,不利于合作办学项目有效运行。(三)师资力量不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师是由外方和中方教师组成。中方教师不仅要有专业理论和技术实践,又要承担双语教学的任务;外方教师要克服两国文化差异,将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转化为中国学生可接受的知识和技术。因此,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是高职中外合作办学探索中的一大难题。以我院中新合作办学项目为例,由于外方未严格按申报项目时的要求派遣优秀教师来校,其专业素质很难得到保障,且外方教师来源复杂、流动性大,直接影响了合作办学的质量。(四)项目监管体系不健全国家对实施本科及以上的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办学机构和项目已有统一的办学评估标准。高职的中外合作办学尚缺乏监督评价制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长期以来存在“以批代管”的现象,客观上造成了开展合作项目的院校一旦获得项目批准,便出现重项目招生而轻项目质量提升的问题。三、发展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对策分析(一)严格准入,突出特色教育主管部门应完善信息公示平台,通过公示外方院校及专业的排名情况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在开设合作办学专业的倾向性,指导院校选择合作院校和开办合作专业。高职院校应明确办学目标,做好国际化发展规划,增强国际交流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在寻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作伙伴时,应摈弃随机性和任意性,与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合作。在合作项目申报前,双方应就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进行充分的沟通探讨,也可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评估工作。双方最好能在专业合作上进行“强强联合”,以便中方引进实质性的境外优质资源,提升项目办学质量。(二)提升办学质量1.创新合作方式。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不断创新合作方式,与境外机构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融合和嫁接。就教学方式和教材应用方面,应定期组织教学研讨,及时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调整教学方法,努力做好原版教材的本土化,提高原版教材的国际兼容性。2.提高生源质量。招生录取时,应综合考虑提升学生基本素质和保证学校招生数量的情况,可设定一定的英语成绩分数,录取时严格按照准入标准录取。入学后,可与外语系学生结成一对一英语帮扶小组,进行语言强化和课程同步辅导,从一定程度上弥补生源质量的问题。3.加强机构建设。建立专门的外事机构或国际交流管理部门,充实外事管理人员队伍,组建高水平的管理团队。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不仅了解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信息化管理的理念,还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能适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的复杂性,也能应对项目学生管理的突发情况。4.完善规章制度。高职院校应通过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推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效运行。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项目教学评价与反馈制度、项目教师评价和激励制度等。(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项目引进的外方教师必须满足《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不仅能完成专业课程讲授,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熟悉外方先进教育资源和中方学生的知识基础和心理情况,及时调整授课的方式和内容。高职院校应利用合作交流的机会,通过选派中方骨干教师出国学习培训和邀请外方专家学者来校讲学等方式,提高教师外语水平、双语教学和联合教学的能力,以便能更好地与外方教师协作并营造国际化教学氛围。同时,针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难度大等实际情况,应考虑从待遇政策上对参与国际合作的教师予以鼓励和补贴,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四)建立评估制度和加强信息化建设我国多强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的重要性,重审批的同时却忽视了对合作办学中及时评价监督制度的建立[4]。建议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只有定期对合作办学项目进行监督评估,才能保证项目高效运行。院校应定期提供阶段性办学报告,包括招生、师资、教学、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并利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办学情况。对办学过程监管不力的院校,应提出警示,限期改正[5]。对合同期满的项目,应进行项目评估,包括办学行为、办学效益、教育教学、特色建设和财务资产等方面,在监督评估基础上,遴选质量较高和办学效益较好的机构和项目,从招生计划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促进项目质量提升。四、总结中外合作办学是一种正在兴起并有着蓬勃发展势头的教育模式,它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国际化人才培养,顺应了我国融入全球经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必然趋势,应在不断扩大中外合作领域的过程中,总结办学经验,评估合作办学得失,为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建议,促进其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EB/OL].[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EB/OL].[3]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国际教育研究中心.2016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状况调查报告(高职部分)[J].国际教育交流,2016(11-12):77.[4]陶书中,沈佩琼.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与引导[J].现代教育管理,2010(2):9-12.[5]江增光.长三角地区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与引导[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0).

文章来源:《中国化工贸易》 网址: http://www.zghgmyzzs.cn/qikandaodu/2020/1113/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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