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加强数据共享 推进一网通办 ——青海省住房城(3)

来源:中国化工贸易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1-1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根据《青海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青政〔2017〕24 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务信息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根据《青海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青政〔2017〕24 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39 号)精神,下一步对“青海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青海省农村奖励性住房农户档案管理系统”“勘察设计初步审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信息系统”“青海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青海省城乡房屋普查系统”根据工作实际逐步关停;对“青海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青海省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公积金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数据库共享交换,实现互联互通,同时做好与不动产部门的系统对接,实现老百姓办理房屋不动产证“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并通过互联网为老百姓提供多种个性化的买房、租房、贷款的网上服务。

互助县

绿化后的西宁市北山美丽园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现地区、部门间信息共享,达到互联互通,做到互联审批,推动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近年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立足青海省实际,以“一网通办”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整体水平在不断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青海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青政〔2017〕24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39 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6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部分信息系统进行了整合升级,对系统之间数据进行了梳理,对建筑市场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了整合,对房地产交易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初步实现了数据共享交换。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共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顺利进行。网上审批流程进一步整合建筑市场一体化工作平台采用“大集中”垂直建设模式,全省一个平台,省、市、州、县三级管理模式,数据上可连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可连通市、州、县住建部门。各子系统之间构成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及信用库,四库相互关联,数据互通互用,实现资源共享。通过信息平台向全社会公开企业、人员、工程项目、信用评价信息,同时信息平台也为青海省发改、消防、工商、人社、省政府等部门提供了大量数据,已经实现了与“信用中国(青海)”和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的数据对接。在前期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的基础上,新增青海省水利厅、交通厅、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功能,实现企业一网提交资料,一网审批,缩短了办理时间。网上办事流程不断优化房屋交易服务平台主要以“互联网+房屋交易”基础,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平台运用人脸识别、智能支付等技术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路”或者不跑路,对房屋交易监管和房屋交易服务企业监管的数据公开排行,最终让百姓自由、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房源和服务企业。商品房从选房到签约、备案、合同公示以及办证情况,全流程实行网上操作并公示,对开发企业楼盘及五证信息进行公示,做到老百姓足不出户所有情况一目了然,所有信息公正、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房产经纪机构、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建立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彻底规范房地产行业,各类房屋交易合同通过服务平台进行签约,同时将水、电、燃气、光纤、宽带等信息推送至各办事机构并协助办理,真正实现一网通,让老百姓少跑路。对公积金业务办理简化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申请、受理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公积金提取,还款等业务实现网上不见面办理,依据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精简所需申报材料,取消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持续推进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着力建设高效运转的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地区、部门间信息共享,达到互联互通,做到互联审批,推动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实名认证,在住房公积金 微信平台上新增物业费、退休和偿还本中心贷款提取三项业务,实现简单录入、自动审批、实时到账的全流程提取,缴存职工足不出户指尖办理公积金业务。在信息系统已集中运行的基础上,建设符合省情的青海 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各市、州公积金中心免费使用该平台,无需再次重复投入建设。服务信息全面公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各类行政许可结果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相关事项办理进行了公示,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为群众做好服务指南,其中行政许可公开 389 条,办事指南15 项。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认真编制完成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确定行政权力共296 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项,已在省政府和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同时公开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按照权责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海东市蚂蚁山片区改造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2019年6月30日前,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要压缩至120 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要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6月底,省和各市(州)要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审批管理系统。2019年12月31日前,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自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2019年4月18日,匡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题会议,匡副省长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学习培训。会议要求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各部门分头负责,并组建成立了改革工作专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借鉴16 个试点省市和吉林省的经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省政府提出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议名单,经省政府同意从省发改、工业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利、人防等11 个省级部门抽调相关部门的同志到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厅集中办公。起草完成了《青海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目前《实施方案》已报经省政府研究审议通过。抓住机遇 迎接挑战目前,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分信息系统共享还存在一定的困难,部分业务系统相对独立,造成软件系统建设和资源浪费,且不能很好的互联互通,影响了行政办事效率。数据标准规范不统一,各部门信息系统之间数据交换困难,不能实现互联互通;现有的一些信息系统已明显落后,亟需升级改版;现有信息系统小而散,须进一步整合;建设投入不足,后期维护费无法保障。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做好数据标准建设。结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际,制定信息化平台数据标准、应用标准、系统集成标准等。逐步促进建设行业信息系统标准统一、规范一致,确保今后信息化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运行。今年年底前制定房产信息系统、建筑信息系统和勘察设计信息系统数据平台标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纵向上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州市、区县四级数据互联互通,横向上实现和相关厅局的数据共享交换。按照政务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基础平台(数据交换共享支撑系统)等不同需求和要求,搭建统分结合的统一信息系统平台和各子系统。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加快建设省和市(州)、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及审批节点控制。在6月底初步实现了与国家监管系统的对接。二是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在12月底前实现运行。三是将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部门审批数据实现互联互通,并实现与国家和各市(州)审批管理系统审批数据实时共享,9月30日前完成。四是推进“互联网+审批服务”,依托“政务云”大数据平台,统一数据交换标准,加强业务协同,完善到期预警、超期警示、过程纠偏、异常处理等功能。审批过程、审批意见、审批结果实时推送、实时告知,全面实现“可查询、可追溯”。为全面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扎实打好技术支撑服务基础。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根据《青海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青政〔2017〕24 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39 号)精神,下一步对“青海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青海省农村奖励性住房农户档案管理系统”“勘察设计初步审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信息系统”“青海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青海省城乡房屋普查系统”根据工作实际逐步关停;对“青海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青海省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公积金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数据库共享交换,实现互联互通,同时做好与不动产部门的系统对接,实现老百姓办理房屋不动产证“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并通过互联网为老百姓提供多种个性化的买房、租房、贷款的网上服务。互助县

文章来源:《中国化工贸易》 网址: http://www.zghgmyzzs.cn/qikandaodu/2020/1119/599.html



上一篇:化工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探究
下一篇: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 ——新

中国化工贸易投稿 | 中国化工贸易编辑部| 中国化工贸易版面费 | 中国化工贸易论文发表 | 中国化工贸易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化工贸易》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