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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初春 郎岩松:中国石油贸易政策应加快改革创

来源:中国化工贸易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12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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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SHPGX导读: 近年来 ,中国的石油外贸政策与时俱进,成绩亮眼。但 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贸易大国和强国相比,中国在石油贸易政策和监管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束缚了石油企业参

SHPGX导读:近年来,中国的石油外贸政策与时俱进,成绩亮眼。但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贸易大国和强国相比,中国在石油贸易政策和监管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束缚了石油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手脚,保护政策等也需要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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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贸易政策的进步

随着数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石油外贸政策与时俱进,开展符合炼油行业特点的“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贸易,形成了相关的监管政策。同时,在法规、行政审批、监管等各环节着眼于“放管服”,不断取得新成绩。

尤其是2013年以后,国家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陆续建立自由贸易实验区,努力提高通关效率,建立并不断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服务功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功能覆盖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贸易许可证申报、原产地证书申领、企业资质登记、税费管理、边检行政许可、监管执法、支付结算等功能,大大缩短了通关时间,有效降低了外贸企业的管理成本。有效推进“三互”建设,实现了不同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强化了大通关协作机制。

尽管如此,应该看到,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贸易大国和强国相比,中国在石油贸易政策和监管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束缚了石油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手脚,抑制了企业竞争力的提升。过多且不必要、不合理的政府监管造成企业成本上升。保护政策不利于企业改革创新,不利于企业增强生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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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韩国、新加坡石油贸易政策比较

国家基于能源安全、国际市场特点和炼油产业现状,逐渐调整石油外贸政策,对外开放度越来越高,一年来,已逐步放松对原油的检验监管,但仍不能适应炼油企业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需求。

韩国、新加坡都是能源缺乏的国家,原油对外依存度接近100%,且都具有较大的炼油规模,炼油能力均超过国内需求,它们的石油贸易政策基本接近,与中国的石油贸易政策差异,在企业资质、配额许可、监管等方面均有所体现。

2.1

企业资质许可

中国对原油和成品油的进出口业务资质实行严格限制,将原油、汽柴油和航空煤油的进出口业务列为国营贸易范畴,只允许有限的几家国营公司经营。近几年,情况有所改变,原油逐步放开非国营贸易,但也仅限于获得审批的独立炼油厂,成品油出口的非国营贸易仅执行了一年,之后又改为国营贸易,独立炼油厂再未取得出口权。

文章来源:《中国化工贸易》 网址: http://www.zghgmyzzs.cn/zonghexinwen/2020/0912/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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